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三章 总体风险控制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总体风险控制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评估和测试,及时进行修补和更新,以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