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三章 总体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总体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明确与信息系统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制约机制,实行最小授权。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