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2018年) 第三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全体从业人员清楚传达行为守则及其细则的相关要求,并视情况开展必要的警示谈话和通报教育。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