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201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原则,在深入研究国内外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实践,合理评估我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战略和制度规范,持续完善和健全相关监管体系。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