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设立消费投诉转办服务渠道,方便投诉人反映与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纠纷。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