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2014年) 八、

八、 除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优先股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外,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银监发〔2013〕33号)的相关规定,公开披露优先股的相关信息。

银监会

证监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