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监会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2013年) 十三、 银监会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2013年) 十三、 十三、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不应超过林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贷款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