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2010年) 十一、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2010年) 十一、 十一、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未能审慎经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监管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