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十三、 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十三、 十三、 银行应于2014年7月底前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已有理财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事业部制改革的规划和时间进度,并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未按时完成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的银行,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审慎监管措施。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