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银团贷款收费应当遵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自愿协商、公平合理、公开透明、质价相符、息费分离”的原则,由银团成员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在银团贷款合同或费用函中载明。
银行应当完善定价机制,明确内部执行标准,建立内部超限额审核机制,向借款人充分揭示和披露费用构成、计费标准、计费方式等信息。
中国银行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细化制定银团贷款收费的相关行业自律规则。
银行应当完善定价机制,明确内部执行标准,建立内部超限额审核机制,向借款人充分揭示和披露费用构成、计费标准、计费方式等信息。
中国银行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细化制定银团贷款收费的相关行业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