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额贷款,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

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0%的;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

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

各地银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内会员银行共同确定银团贷款额度的具体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