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11年) 第二章 银团成员 第九条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1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银团成员 第九条 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