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2022年) (十二)

(十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财务状况等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学生信用卡,应当事前落实第二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