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铁道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认定证书。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