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 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二十七条 埋设、铺设、架设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铁路运输企业、为铁路运输提供服务的电信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