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