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直辖市及地级市市区及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段、普速铁路线路全封闭区段、高速铁路区段、动车组运用所、动车组存车场、客整所、机务整备场、货场等应当纳入铁路机车车辆限制鸣笛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