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七条 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七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国家铁路局对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无线电频率实施许可。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审批权限对铁路运输企业使用的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无线电频率实施许可。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