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