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200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分为六类:

轻伤事故:是指只有轻伤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人至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的事故。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