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三章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利用外资(含国外贷款)的铁路建设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第八十条 已发布的铁路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铁建〔1990〕191号)同时废止。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