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施工管理 第四十三条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施工管理 第四十三条 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确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签订合同中约定。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