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铁路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并应在所签订的合同中依法明确质量目标、责任。

由铁路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