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