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监督人员履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