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 第五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 第五十条 监督人员履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