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培训范围、培训内容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