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 第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