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设计文件编制 第三十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设计文件编制 第三十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必须应用系统工程理论,优化点与点、线与线、点与线、固定设备与移动设备以及装备能力的匹配,正确处理建设与运输、建设与维修、新建工程与既有设备的关系,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