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工程勘察 第三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工程勘察 第三十四条 勘察单位要加强对经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分包的勘察工作的管理,对分包勘察业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