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七条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在决策阶段一般通过方案竞选方式选择下一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其他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由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通过方案竞选或招标选定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