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关于《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的意见
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运〔2006〕62号)的基础上制定的《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强化了铁路货运检查管理,可以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要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健全铁路货运检查管理相关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铁路货运检查管理工作,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各地方铁路公司参照执行铁总运〔2015〕296号。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运〔2006〕6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