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三十八、

三十八、 关于《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铁机〔1987〕628号)等10件文件的意见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铁机〔1987〕628号)、《铁路机械冷藏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辆字〔1987〕872号)、《N1002型铁路救援起重机大修规程》(铁机函〔1993〕436号)、《铁路机车回送办法》(铁机〔1996〕72号)、《铁路机车技术管理规则》(铁运〔2000〕34号)、《轨道检查车运用管理办法》(铁运〔2005〕17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及运用管理办法(试行)》(铁运〔2010〕42号)、《加强动车组高级修工作的指导意见》(铁运〔2012〕41号)、《铁路通信铁塔管理办法》(铁运〔2012〕250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停止执行之日起,原文件废止。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各地方铁路公司参照上述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具体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