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八、

八、 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铁总运〔2017〕238号)的意见

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和谐系列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办法》(铁运〔2011〕71号)、《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暂行)》(铁运〔2007〕3号)、《全面加强动车组检修运用工作的指导意见》(铁运〔2009〕34号)、《动车一、二级(专项)修质量检查办法》(铁运〔2010〕104号)等4件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铁路改革发展实际以及运输管理实践,制定的《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铁总运〔2017〕238号)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体现了近年来铁路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进步,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更为全面和具体,强化了动车组检修管理工作,有利于铁路发展和保障铁路安全,可以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动车组检修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各地方铁路公司及相关企业参照执行铁总运〔2017〕238号文件。

《和谐系列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办法》(铁运〔2011〕71号)、《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暂行)》(铁运〔2007〕3号)、《全面加强动车组检修运用工作的指导意见》(铁运〔2009〕34号)、《动车一、二级(专项)修质量检查办法》(铁运〔2010〕10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