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七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2.
2. 《关于印发〈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运〔2004〕42号)、《关于修改〈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规则〉部分内容的通知》(铁运〔2005〕59号)、《关于加强铁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用管理的通知》(铁运〔2008〕33号)、《关于印发〈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运〔2009〕21号)、《关于印发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的通知》(铁运〔2010〕28号)、《关于印发〈铁路线路允许速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0〕50号)等6件文件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停止执行之日起,原文件废止。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办法,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