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八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的铁路专用设备未经认证合格,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