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七十四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七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