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三十四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三十四条 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 第三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