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