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 第六章 事故赔偿 第三十二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事故赔偿 第三十二条 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