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部分 处置实施 第二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条 第四部分 处置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可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和处置,严格执行我国外商投资的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置方案按资产处置程序确定。 公司利用外资处置资产应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升资产价值。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