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节 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节 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五条 承担集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职能的人员的业绩衡量和薪酬应当独立于其所监督管理的业务领域,不得与所监督管理业务领域的经营业绩挂钩。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