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节 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节 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二条 集团应当建立和实施适当的激励约束机制。集团母公司对集团范围的激励约束机制承担最终责任,确保集团母公司及各附属法人机构的绩效考核、薪酬政策符合集团整体的长期利益以及集团风险管理的需要。 第五节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