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五章 并表监管方式 第三节 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一百零六条 第五章 并表监管方式 第三节 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 第一百零六条 银监会通过与国家相关部门及境内其他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信息报送、审批政策和具体监管措施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全面掌握资产公司及其各金融类子公司的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状况,对重大紧急问题进行磋商,协调现场检查的范围和方式等。对监管中发现的资产公司金融类子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以及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由银监会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移送相关监管机构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