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3.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3. 3. 对发行方发行在外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要求。分类为权益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除应具备上述特征外,其发行方应当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 (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或合同的任何影响)。 (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工具的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六)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的运用。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