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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3. 2. 结算选择权。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果合同条款中所有可能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则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
  4. (五)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五)

2. 结算选择权。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果合同条款中所有可能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则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

(五) 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工具。

2.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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