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四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四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质量的管理,参照执行金融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相关制度,对租赁应收款建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及时、准确开展资产风险分类。 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债权部分应当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