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租后管理 第四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租后管理 第四十三条 对于承租人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停止或中止融资租赁资金发放、收取罚息、调整租息率、调整租金支付方式、提前收回租金、终止合同、取回租赁物等有效措施,并依法追究承租人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