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