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在其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称中不得有“金融租赁”字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