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变更名称; 改变组织形式; 调整业务范围; 变更注册资本; 调整股权结构; 修改章程; 变更营业地址;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